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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a IBS 条款与条件

1. 接受条款

在访问或使用asia-ibs.com网站(以下简称 “本网站”)时,即表示您同意受本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这些条款,请勿使用本网站。 这些条款适用于所有访问者、用户以及访问本网站的人员。

2. 本网站所有者的身份

本网站由以下机构运营: Asia IBS 墨西哥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霍默罗大道538号 ,501室,波兰科五区,米格尔·伊达尔戈区,墨西哥城,邮编11560,墨西哥。
  • RFC: AIM1701312M7
  • 联系邮箱: info@asia-ibs.com
  • 电话:+52 (55) 7826 6043
Asia IBS 还在上海、智利圣地亚哥和巴塞罗那设有办事处。本网站的运营主体为 Asia IBS 墨西哥公司,但这并不影响服务提供过程中可能涉及该网络中的任何一家办事处。

3. 本网站的宗旨

本网站的宗旨是:
  • 介绍Asia IBS提供的检验、工厂审核、质量控制、装运前检验、装载检验及采购服务。
  • 允许访客通过表单提交商务联系请求。
  • 发布关于检验和质量控制领域的资讯内容。
  • 提供客户门户的访问权限(通过外部链接)。
本网站不直接销售服务。 订购Asia IBS的任何服务,均须通过在网站外签署的商业提案进行。

4. 允许的使用和禁止的使用

4.1 允许的使用方式

您可以将本网站用于:
  • 浏览其内容仅供参考。
  • 下载Asia IBS免费提供的资源。
  • 请通过指定的表单与Asia IBS进行商务联系。
  • 您可以在自己的渠道上分享本网站的链接,但须注明来源。

4.2 禁止用途

以下行为被明确禁止:
  • 将本网站用于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或危害公共秩序的目的。
  • 未经Asia IBS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复制、转载、修改或传播本网站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图表、商标),但仅供个人使用的情况除外。
  • 进行逆向工程、自动提取数据(数据抓取),或试图访问本网站的非公开区域。
  • 植入恶意代码、病毒或任何可能影响本网站运行或其他用户系统的内容。
  • 在使用联系表单时冒充他人或企业的身份。
  • 利用本网站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未经授权的基准测试,或为第三方商业目的提取信息。
违反上述禁令可能导致相应的法律行动。

5. 知识产权

本网站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像、照片、图表、示意图、徽标、商标、图形设计、源代码和结构——均为 Asia IBS的独家所有权 ,或经其合法所有者授权使用,并受相关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法律的保护。 “Asia IBS”商标及其相关图标均为Asia IBS拥有的注册商标或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禁止未经授权使用。 访问本网站并不授予用户任何关于内容的权利或许可,但用户享有为个人使用和获取信息之目的查阅内容的有限、非独占且可撤销的权利除外。 对本内容进行任何商业用途——包括部分复制、改编、翻译或分发——均须事先获得Asia IBS的书面授权。

6. 本网站发布的内容

Asia IBS 力求本网站发布的内容(文章、见解、检查清单、分析、方法论及标准参考资料)准确且及时更新。然而:
  • 本内容仅供 仅供参考和指导,并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例的专业建议。
  • 对技术标准(ISO 2859-1、ISO 9001:2015、AQL等)的引用反映了该行业的总体框架;具体到各项操作的适用情况将在相应的商业提案中予以明确。
  • 本网站所列的数字、期限和百分比均为该行业的参考值或运营平均值,除非在服务合同中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不构成合同保证。
  • 文中提及的示例、案例和行业仅供说明;实际结果取决于具体签约范围以及Asia IBS无法控制的因素。

7. 第三方网站链接

本网站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运营的网站的链接(例如,认证机构、商会、监管机构、社交媒体平台)。 Asia IBS 不对这些网站的内容、隐私政策或做法进行控制,也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提供链接并不意味着对此进行认可、推荐或存在商业关联。第三方网站的使用受其自身条款的约束。

8. 表格和联系申请

当您使用本网站的表单(例如“预约通话”、订阅行业洞察或提交一般联系请求)时,即表示您同意:
  • 您提供的信息应真实且最新。
  • Asia IBS 可能会通过您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您联系,以回复您的请求或进行商务跟进。
  • 您的个人数据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隐私声明》 进行,该声明可在本网站查阅。
提交表格并不构成服务合同的订立。 合同仅在双方接受书面要约后方为成立。

9. 责任限制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
  • Asia IBS 不保证本网站能够持续不间断地运行,也不保证其完全无误。网站可能会因维护、更新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而中断服务。
  • Asia IBS 对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而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殊、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概不负责,包括数据丢失、商业机会损失或预期利润损失。
  • 若用户未聘请特定的专业服务,而仅依据本网站发布的信息做出商业决策,Asia IBS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适用强制性法律不允许的情况下,上述限制不适用——例如,在设有具体保护措施的司法管辖区内的消费者。

10. 本网站及本条款的修改

Asia IBS 保留以下权利:
  • 可随时修改、更新或删除本网站的内容,无需事先通知。
  • 更新本《条款与条件》,以反映运营、技术或适用法律法规方面的变化。
当我们更新这些条款时,将发布新版本,并明确标注最后修改日期。在新版本发布后继续使用本网站,即视为接受相关变更。 最后更新日期: 2026年7月28日

11. 终止

Asia IBS 有权限制或暂停任何违反本条款的用户访问本网站,无需事先通知,且不妨碍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12. 适用法律与管辖权

本条款和条件受墨西哥合众国法律管辖。 对于因本条款的解释或适用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同意接受墨西哥城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管辖,并明确放弃其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管辖权。 上述内容不影响当地强制性法律赋予其他司法管辖区用户所享有的权利(例如,欧盟的消费者保护)。

13. 联系方式

如对本《条款与条件》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Asia IBS 墨西哥股份有限公司
  • Correo:info@asia-ibs.com
  • 电话:+52 (55) 7826 6043
  • 地址: 霍默罗大道538号 ,501室,波兰科五区,米格尔·伊达尔戈区,墨西哥城,邮编11560,墨西哥。

14. 招聘注意事项

  • 税费: 根据现行法律,所有费率均需缴纳增值税。
  • 关于报告的说明: 客户有8个工作日的时间提出修改请求。该期限过后,报告即视为已通过。
  • 检查计划: 将根据采购订单确定检查范围、方法、时间安排、工作日及派驻人员。
  • 特殊方案: 涉及特殊方案或条件的项目须事先获得Asia IBS的批准。
  • 按服务类型划分的报价表:
  • 工厂审核的收费标准按地点和每次访问计算。
  • 质量检查(QC)和装运前检验(PSI)的报价依据定义的范围,按人日计算。
  • 起运地预查/装载检验的报价按集装箱计算,最多包含25项货物。
  • 每增加25件货物,可能需要进行一次额外的装运前检验(PSI)或增派检验员,在中国每增加一名检验员/MD,费用为250美元。
  • 对于中国境外的服务,每增加一名检查员(MD),将按该区域的最低基准价格收费。
  • 纺织品和鞋类检验的计数标准: 在纺织品检查中,出于服务范围和规划的目的,将每种款式+尺码+颜色的组合视为一个独立的SKU。
  • 取消规定: 在中国境内取消服务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在中国境外则须至少提前48小时通知。若未提前通知或受运营情况限制,检查可能无法取消或重新安排;Asia IBS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客户承担。
  • 虚假服务: 若已确认的检查因非Asia IBS所能控制的原因无法执行,在中国境内将收取250美元费用。在其他国家,将按各区域的最低基准费用标准收取。
  • 特殊区域: 香港、孟加拉国、印度、日本或新加坡的业务服务需事先确认,因受监管仓库或受控区域可能存在运营限制。
  • 美国或巴西的服务: 如需在上述国家/地区提供服务,费用可能会根据运营可用性、当地法规及相关成本进行审查和调整。
  • 二线城市或港口: 费率仅涵盖主要城市和港口的服务费用。若需在次要城市或港口提供服务,可能会产生差旅费或额外的交通费用。
  • 报告保证: 如果因Asia IBS原因导致报告无法正常使用,则该服务不予收费,或将开具相应的信用凭证。
  • 起运地预查(PO): 必须在同一天、同一地点完成,且商品必须100%完工。
  • 建议: 建议在以下情况下进行装运前检验:
  • 请勿擅自拆开包装。
  • 货物应在集货仓库进行装载。
  • 货物应以托盘装运。
  • 采购订单内容非常详尽。
  • 有效期: 该报价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15. 运营条款与条件

15.1 保费方案

“起运地预查”服务按集装箱计费,每位检查员最多负责25项商品或SKU。 在报价方面,每个单独的产品均被视为一个品项或SKU。对于纺织品和鞋类项目,每种“款式+尺码+颜色”的组合均被视为一个独立的品项或SKU。 每增加25个项目或SKU,可能需要进行一次额外的装运前检验(PSI)或增派检验员,具体费用按价值提案中确认的费率执行。对于在中国境外提供的服务,将适用该区域对应的最低基准价格。 装船前检验的报价以每位检验员最多负责25个项目或SKU为基准;建议在货物装船或发货日期之前进行检验。 质量控制检查的报价按项目数量或款式数量计算。 工厂审核的报价按工厂和每次访问为单位计算。 若项目数量、SKU、款式、尺码或组合出现任何未事先告知的变动,以及因客户或供应商原因导致的信息不完整、错误或事后修改,均可能导致服务报价进行调整。 如果上述变动导致无法在计划的现场检查期间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则每位检查员仅需检查25个项目或SKU;对于未检查的项目、数量、款式、尺码或组合,Asia IBS概不承担责任。

15.2 拼箱货物或空运货物

对于拼箱(LCL)或空运货物,建议进行装运前检验(PSI),以确保在提货前对货物进行全面核验。 如果试图在提货当天进行检查,但供应商、仓库或物流代理不允许对产品进行核查,Asia IBS 对无法核实货物、数量或装运状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15.3 服务的执行

“起运地预查”服务在一天内于单一物理地点完成,产品已100%完工并可供检查。 如果货物尚未准备好或不在约定地点,可重新安排服务,届时将收取额外的交通费或等待费。

15.4 官方文件

由供应商直接提供给检查组的文件将被视为最终和正式文件。 如果客户未就相关变更正式通知Asia IBS,则Asia IBS对临时文件与最终文件之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

15.5 文件不一致的责任

如果数量、描述、翻译、尺寸或识别号码存在任何差异,只要检验是根据收到的官方文件进行的,则责任由客户承担。 检验服务不能替代实验室检测、认证、官方核查、关税分类、国家技术标准(NOM)或海关核准。

15.6 供应商的合作

检查员将根据提供的捆扎图核对箱数。 客户应确保供应商或仓库根据约定的标准批准开箱。 如果拒绝开箱,检查将仅限于允许的范围,Asia IBS 对未经核实的内部内容、数量或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

15.7 延误或运营事故

如果因物流问题(集装箱、司机、预订、货物不齐、质量问题导致的扣留)造成延误,且检查员已在现场,则将对现有货物进行检查。 任何额外的探视都将产生额外费用。Asia IBS 不承担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延误。

15.8 设施的准入或使用权

某些货运代理或仓库可能会收取设施准入费或使用费。 这些费用由客户承担。Asia IBS 不会代表客户进行支付。

15.9 托盘装或密封货物

如果包装已密封、捆扎或无法恢复原状,则开箱须经客户和供应商授权。 如果未获准开启,检查仅限于外部,Asia IBS 对内部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10 设施条件

如果仓库或工厂不具备合适的检查条件,规划团队将通知客户。 如果条件不允许安全或有效地提供服务,Asia IBS 有权暂停该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5.11 责任限制

检验服务是对当时可用的货物进行的目视检查和文件核查。Asia IBS 不对以下情况承担责任:
  • 检查后的变更。
  • 供应商的错误或变更。
  • 第三方提供的信息有误。
  • 因运输、包装或搬运造成的损坏。
Asia IBS 的最高赔偿责任以用户为相应服务支付的金额为限。

15.12 取消与改期

取消或改期申请,中国境内服务须至少提前24小时提出,中国境外服务须至少提前48小时提出。此类申请的处理将视实际运营情况而定。 若无法取消或改期,Asia IBS 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客户承担。

15.13 服务范围

Asia IBS 提供的检验服务包括基于检验时可查验货物的目视检查和文件核查。 本报告仅供参考,仅反映实地考察期间观察到的情况。该报告不构成用于海关、监管或法律目的的正式文件,亦不能替代实验室检测报告、认证、官方核查(包括NOM)、海关验证或关税分类。 Asia IBS 不担任监管顾问、进口商或商业中介,且不对因将本报告用于海关或监管目的而导致的处罚、罚款、拒收、延误、更正或任何后果承担责任。

15.14 保密义务

所有共享的信息都将被视为机密,且仅用于提供所请求的服务。

15.15 异议处理

任何与服务、检查流程或报告内容相关的不满,均应通过Asia IBS的正式渠道(如故障单系统或指定电子邮件)进行登记,并附上相关信息和证据。 如果客户通过其他方式(例如电话或口头)提出投诉,Asia IBS的工作人员将跟进该请求,并在相应的正式渠道中登记该投诉,以确保根据内部程序对其进行追踪、分析和处理。

附件1 — 安排检查的要求

为协调并执行原产地检查,客户应根据所申请的服务类型提供以下信息:

按检查类型所需文件

要求 工厂审核 质量检查 装运前检验 起运地预查
通知供应商将进行访问/检查 X X X X
发送指示函 X X X X
确认收货人姓名 X X X X
发送采购订单号 – X X X
发送PI/PO/PL/发票 – X X X
提交包装设计稿/标签 – X X –
报关单验证规范 – – – X

通知时限

国家 新项目启动通知 常规项目
中国 服务日期前3-4个工作日 服务日期前2个工作日
中国境外 服务日期前4-7个工作日 服务日期前3-4个工作日
*通知时间可能因国家而异;务必与负责该账户的运营人员确认。

服务协调的条件

若未能在指定期限内收到完整的文件,Asia IBS 无法保证能安排检查员,也无法保证能在申请的日期提供服务。 该服务可能需要重新安排日程和/或产生额外费用,若因未及时提供信息导致无法进行检验,Asia IBS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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